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申请
办理条件:1, 具有北京市户籍; 2, 0—15周岁持有残疾人证或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评估报告的残疾人。
办理条件:1, 具有北京市户籍; 2, 0—15周岁持有残疾人证或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评估报告的残疾人。
一、听力语言康复机构 (一)机构资质(共计1分)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批准经营的儿童康复业务范围明确、具体。 2.★服务场所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消防、安全监督、市场监管、卫生等)要求的服务条件或取得相应资质。 3.康复机构对服务场所具有3年以上的使用权。(1分)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管理,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发〔2018〕31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残联发〔2021〕49号)《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京残发〔2019〕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区残联、燕山残联、经开区残联、各区民政局: 根据《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京残发〔2019〕42号)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残发〔2021〕24号),经区级初审、市级专家组评审、市残联和市民政局审核确认,确定北京智润方通康复中心等45家民办康复机构为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现予以公布。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各区残联按新的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名单开展服务审批工作,原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名单作废。
为了进一步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49号)精神,全面组织实施《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京残发〔2019〕42号,以下简称《办法》),解决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中的实际困难,现就残疾儿童异地康复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孤独症康复服务流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要求,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49号)精神,修订了《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残联、燕山残联,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目录(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执行。 附件: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目录(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办法(试行)》(京残发〔2018〕27号),市残联制定了《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